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赛鸽拍卖规则
作者:中国信鸽…  文章来源:网络  点击数4304  更新时间:2010/4/19 22:13:38  文章录入:飞翔  责任编辑:飞翔



赛鸽拍卖规则


(中国信鸽协会)


    本规则根据国家相关法律、法规,参照信鸽国际惯例制定。参加拍卖会的买卖

双方须共同遵守本规则,并对执行本规则的行为负责。

    第一条  买方在竞买前须凭身份证在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,领取竞标牌。

    第二条  买方指拍卖主持者确认的最高出价人。

    第三条  举办单位提供的宣传手册仅供买方参考。买方应在竞拍前对拍卖鸽的

实际状况进行了解,并对本人竞买行为负完全的经济和法律责任。

    第四条  拍卖鸽一经成交,买方须当场付款并领取拍卖鸽(运费自理)。

    第五条  拍卖会后若发生意外,造成拍卖鸽飞失、伤害或死亡,举办单位不承

担责任。

    第六条  拍卖主持者有权在出现争议时,将拍卖品再次拍卖平息争议。

    第七条  举办单位有义务为交易双方保守秘密,以维护买卖双方和本次拍卖会

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。

    第八条  竞买阶梯(人民币):伍仟元以下为贰佰元,伍仟元以上壹万元以下

为伍佰元,壹万元以上叁万元以下为壹仟元,叁万元以上为两千元。买方如要求超

过以上阶梯标准,必须举牌(或举手)并报出自己的竞买价。拍卖主持者有权随时

更改竞价阶梯。

    注:拍卖鸽的质量、状况及雌雄以实物为准,举办单位不承担外文翻译责任。

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06年12月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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